【语言】 简体中文 【法规标题】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修订HJ 633—2012)(征求意见稿)(2025年发布)
【发布部门】 生态环境部 【发文字号】 环办标征函[2025]60号 【适用区域】全国适用
【发布时间】 2025-12-15 【生效时间】 【关键词】 环境,废气管理,其它废气相关管理
【有效性】 有效 【更替信息】 添加至法规服务

【全文】

关于公开征求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

环办标征函[2025]60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发挥标准对改善空气质量的引领作用,更好保障公众健康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修订HJ 6332012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
各机关团体、行业协会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,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115日。

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赵轶男

电话:(01065645563

传真:(01065645567

邮箱:daqichu@mee.gov.cn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

邮编:100006

联系人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张兆博

电话:(01084915163

邮箱:zhangzhaobo@craes.org.cn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院

邮编:100012

联系人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帅

电话:(01084943119

邮箱:air@cnemc.cn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院乙

邮编:100012

附件:1.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征求意见稿)(修订HJ 633—2012)

2.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修订HJ 633—2012)编制说明
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202512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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